可以永久保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注意: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须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