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