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的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速度时速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3分;
2、在高速公路的行驶速度低于最低限速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
3、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上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