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轻微事故当事人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来源:交通违章查询网 时间: 2023-03-07 00:13当事人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当事人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3、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4、(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轻微事故当事人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1、对于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办法采取了轻微交通事故责任法定的方式,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负全部责任;双方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同等责任。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机动车准备进入环行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4、通过无灯控或者无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通过无灯控或者无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5、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前车左右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6、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影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且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9、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机动车在设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点掉头的。
10、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自行协商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或者责任,《现场记录书背面已将十六种交通违法行为印制,当事人可对照确定事故责任,并在《现场记录书的“过错行为”或者“事故责任”栏中相应打“√”确认;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不分事故责任大小,只在《记录书的“过错行为”栏中打“√”确认即可。